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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继承财产”为由拒赡养老人是否合法

2018-09-17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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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万千思绪”:我有两个哥哥,而母亲已70岁高龄。前段时间母亲立下遗嘱,在其百年之后房子归我所有。两个哥哥都不同意母亲的做法,扬言要是这样以后就不再赡养老母亲。请问,他们可否这样做?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不可以。依据《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你母亲可以将房子留给你。另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无论你母亲怎样处分财产,他们都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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