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不同酬,加班没有加班费,一年的绩效工资无端被扣,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的6名职工不满单位如此待遇,采用法律手段获得劳动所得,同时也依法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事后不久,辞职的员工发现,原单位仍旧按期帮他们缴纳社保保险,面对这样的“好事”,他们却苦不堪言,最终还是请求法院让原单位停缴社保费……
职工离职半年社保却不停
据吴先生介绍,他是一名房地产设计工程师。2005年经过应聘成为南京汇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一名高级职工,主要负责房地产的开发设计。2009年底,公司和其他企业合并,相关负责人也已更换。新领导到位后,吴先生和当时一起应聘来的5人,遭遇不公平待遇。同样的岗位,他们的工资和其他人比要低了很多,而且常常要求他们加班,没有一分钱的加班工资。
然而到了2010年底,按照规定年底公司就要支付他们20%的绩效工资。但是,其他职工的绩效工资全部拿到,唯独他们这几个老员工却一个子没发。
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吴先生和另外5名员工,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和绩效工资,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法院受理后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判决该公司补发所欠员工工资,并终止劳动合同。
前不久,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他,工资待遇也非常不错。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他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多时,但原单位仍给他按期缴纳养老保险。
吴先生要求停缴养老保险并出具终止劳动证明,但是该公司仍旧以种种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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