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落实三项措施力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及时核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额,将支出资金情况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划拨,确保足额保障。
二是严格拨付程序。设立基金专户,严格账户管理,专款专用。每月20号由县社保局向县财政部门递交资金申请,财政部门将应发养老金从财政专户划入基金支出户,再由支出户支付到城乡居民个人账户。
三是逐一核实数据。对该县各乡镇(街道)和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实,数据核对无误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批拨付资金,核准一批,拨付一批,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专项基金在最短时间内发放到群众手中。
截至目前,东平县已为102311名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7、8月份养老金11254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