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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养老保险新政策:新农保与城居社保合并 居民社保实现一体化管理

2016-09-29 08:00:08 无忧保

  记者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9月1日起,烟台市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和经办服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符合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农村居民和符合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居民,统称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有效衔接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后,城乡居民只能开设一个账户参保缴费或领取待遇。城镇居民原已按新农保办理参保缴费或者领取待遇手续的,不再重新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手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未满15年的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暂予保留;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已满1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按退保政策处理。

  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只能选择一种制度待遇。凡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退保政策处理。

  全市实现社会养老保险数据联网后,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要针对参保和领取待遇资格等问题,加强筛选比对和审查,避免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发生。

  城乡居民10月底前缴费,可享当年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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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保险新农保养老保险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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