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儿申请居民医保,却办出两张卡。昨日,家住江汉区德望社区的邓女士来到本报长江倾听热线,细述两张同名同账号社会保障卡的得来经过。
2007年底,邓女士在社区居委会为女儿申请办了一份居民医保,并缴纳保费20元。
2008年初,女儿所在学校也下发了一张居民医保申请表,要求学生家长填写。在向老师说明“已办理”后,邓女士将申请表交还给学校。可是两个月后,邓女士的女儿还是从学校领回了一张社会保障卡,上面显示发卡日期为“2008年4月16日”。
今年3月,邓女士又接到社区电话,催其缴纳2009年度的保费,并称其女儿的“社会保障卡”一直存放在居委会,让其赶紧拿回去。不得已,邓女士只好去社区缴了钱,拿回第二张“社会保障卡”,上面显示发卡日期为:2008年10月13日。
今年9月,邓女士又接到女儿学校的通知,要求缴纳“保费”。一头雾水的邓女士只得再次缴费。
“两张卡是不是都能用?”邓女士跑去社区问,得知“发两张卡的情况并非她一人”。社区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曾发出去过“一户双卡”,两张卡账号一样,不会影响使用。
经对比,这两张“社会保障卡”除了发卡日期外,其他信息完全一致。为了证实这两张卡是否都有效,记者来到江汉区社保部门。接待人员却称,谁发的卡找谁问,他们不清楚这事。
记者随即又与邓女士女儿所在的学校取得联系。校医称,根据今年9月市教育局、税务局的新规定,我市所有在校中小学生都必须在学校缴纳20元“保费”,邓女士的情况并非个案。家长办卡前,一定要到社区去讲明情况,取消缴费事宜,以免多交冤枉钱。校医还提醒,虽然两张卡都可以用,但因为是同一账号,医保待遇只有一份。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社会保障卡统一由市社保局信息中心印制发放,一般不会出现“一户双卡”的情况,邓女士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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