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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13年度社保基数的相关调整

2016-10-05 08:00:09 无忧保

  近日,市人社部门召开2013年度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部署会。会议上,记者获得一份社保相关基数调整的文件。

  这份文件内容显示,市区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1497元,下限为1910元。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为1910元,即每年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22920元。

  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也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依照这个标准,再乘以相应的比例,就可以计算出各类保险的缴费额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各险种缴费费率依次为:个体工商户以外的用人单位以20%的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以8%的比例承担费用,总缴费比例为28%;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1.5%,企业承担9%,个人承担2.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3%,企业承担2%,个人承担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6%,个人不需要缴费。

  试用期员工、外籍员工都要参保

  目前,我市把在本地工作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也纳入了申报范围,要求相关人员依法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口径和我国企业职工相同。去年,镇江已经开始为这些人员办理社保,目前这类参保人员已经有60多人。对在本地工作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来说,如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先补办,再办理缴费基数申报。

  试用期人员也应纳入申报范围,按照社保法规定:"只要形成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参保职工包含了各种类型的人员。"社保征管中心负责人说,依照往年经验,一些单位把试用期用工排除在名单之外,这需要纠正。

  "我们通常所说的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试用期员工,都应当在社保申报的范围之内。"这位负责人说。试用期员工也需要严格按照年个人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2920元的标准执行。

  今年,社保经办机构还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申报指导,要求劳务派遣(代理)机构代缴社会保险人员必须按时到各级经办机构严格按照2013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基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各参保单位申报的参保人员年个人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2920元,最高不得高于137964元。在这个基础上,参保单位依照所有职工的工资标准申报2013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

  企业单位职工申报口径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难以核准工资的企业职工暂以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2013年度申报缴费基数。

  根据往年的经验,少数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出现故意少报瞒报现象,把奖金、津贴及加班工资不统计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影响参保职工切身利益。针对这一情况,社保稽核部门会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查处,尤其是对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资料不全或申报过程明显存在问题的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严格核定参保单位的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据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介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职工人数属于不按规定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纠正,可以直接确定该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网上申报方式已经开通

  除了基数和缴费比例的变化以外,2013年度社保征缴的另一个变化是网上申报方式的出现。从现在开始,用人单位可以在网上申报和柜面申报两种方式当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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