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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2016-10-15 08:00:14 无忧保

  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本月开始,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了变化。参保人员每月最少缴纳养老保险费329.76元,缴费金额将比5月份增加18.74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27480元,比去年的平均工资提高。因此,从今年6月起,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将相应作出调整。

  个体劳动者在1-5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要抓紧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补缴部分的标准,将仍按照原缴费标准执行。

  此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捆绑在一起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后,应及时查询委托扣款银行账户余额,存入足够金额,确保社会保险费正常扣缴。

  (本文来源:杭州网)

标签:   缴费标准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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