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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异地参保 需保留原参保地缴费凭证

2016-10-23 08:00:12 无忧保

  李先生认为,养老保险转移申请后,通过原工作单位,养老保险金已转入天津账户,为何天津账户无显示,应该由天津社保局进行处理。但工作人员只告诉李先生到参保分中心咨询,并未多做解释,令他感到不满。

  网上帮办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到天津就业,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手续,首先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天津就业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天津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天津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两地社保局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天津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

  社保局工作人员称李先生申请一年多还没有办理成功确实不正常,有可能是原单位地社保材料不全。李先生想要电话查询办理进度很难实现,只能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亲自到现工作单位所属区县社保局,查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否已办理完结,才能准确知道办理时间。

标签:   缴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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