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自去年7月启动以来,目前还有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尚未办理认证手续。今日,长沙县企业社保局发布通知提醒,在长沙县企业社保局领取养老金但未办理2012年度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尽快办理。
据介绍,未办理2012年度认证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应持退休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民四年龄段退休人员持红色《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登记证》原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企业社保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当面认证。
居住在县域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可持上述证件,凭《居住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协查表》由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协助认证,并将《居住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协查表》送达或回寄该局。
对重病、高龄等行动不便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可由其亲属向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认证。
长沙县企业社保局提醒,逾期仍不办理资格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企业社保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从2013年4月起暂时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手续补办合格后,再予以恢复补发。详情可拨打长沙县企业社保局服务电话:0731-84091327或0731-8487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