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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就业转失业人员分档接续养老金

2016-11-05 08:00:12 无忧保

  昨日,记者从城关区就业局获悉,凡兰州市户口、省属和市属企业就业转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档案已托管在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并领取了档案托管手册、养老关系已经转入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均可在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养老保险接续,办理截至日期为12月10日。

  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标准为29588元,月平均工资2465。67元。据此推算,2011年城关区就业转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5个档:60%的基数是3550。56元,70%的基数是4142。32元,80%的基数是4734。08元,90%的基数是5325。84元,100%的基数是5917。6元。

  就业转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程序如下:初次办理人员须先将档案托管在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提交档案托管手册、养老手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后按规定标准缴费。续交办理人员须持档案托管手册(办理优惠证人员持优惠证),直接在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养老保险台办理续交。

  死亡后需要办理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人员,须持档案托管手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历年发票、养老保险手册、退休证,火化证(复印件一张)、死亡证明、社区证明、优惠证、失业证、在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养老保险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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