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批转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一.社保卡的发卡地以个人的社会保险参保地为准,不以户籍地为准。凡在株洲市参加了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均将陆续发卡。
二.为便于工作统一开展,现阶段发行工作是以参保单位、社区、乡镇为单位进行运作,暂不开放个人申报流程。
三.市人社局正紧张有序进行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及参保个人基础信息初步整合工作,届时会分批次通知各参保单位(社区、乡镇)统一办理社保卡。
四.已经电话回访,来电人户籍在株洲,但参保地在长沙,故将由长沙市发卡。
市人社局
20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