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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016-11-06 08:00:11 无忧保

  ◆办事项目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机构

  最后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

  ◆办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申办条件

  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

  ◆申请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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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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