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着手并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


24日,南京市民政局发布《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多项惠及老年人的新型福利制度首次写入发展规划。 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冲击,南京市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时期继续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起90%居家养老、6%社区照顾和4%机构供养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在这次南京市养老十二五规划中,很多福利制度是首次提出。如在社会保障方面,到2015年要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在医疗保障方面,到2015年所有参保的城镇老年人,其医保范围内的大病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要达到85%与70%以上,新农合参保老年人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要达到70%以上,并逐步将老年疾病医疗护理纳入医保。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70-79岁与80岁以上老年人,分别增发10%和20%的低保金;制定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政策。在社会福利方面,百岁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对80岁以上本市户籍老人发放长寿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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