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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可与单位保险接续

2016-11-15 08:00:12 无忧保

  天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可与单位保险接续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与单位保险接续,保险接续手续应由用人单位办理。

  市民蒋先生咨询:“我自己交了13年的养老保险,现在企业要给我上保险,我以前交的保险可以和企业的保险对接吗?”

  对于该问题,劳动保障热线人员回答,蒋先生的情况可以办理保险接续,市民需要向单位提供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一般情况下,单位要先与职工签合同,然后带着职工的就失业证办理就业登记和招工备案手续,在提档以后接续保险关系,档案里应封存着养老保险手册,以上手续都是用人单位去办理。

  此外,职工在本市范围内流动的,不更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因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者失业而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标签: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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