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没想到盼了几十年的养老问题终于解决了。”“这每月的450元钱对我们的意义,不仅是养老那么简单,它饱含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深情厚意。”谈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受益群众感谢的话儿说不完。目前,青海省将有工作经历人员全部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彻底解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
2009年至2010年,青海省加快推进新农保、城居保工作,60周岁以上的农牧民都有了基本生活保障,未被纳入养老保险的人员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诉求日益强烈。2010年7月,青海省人社厅成立专题调研组,由厅长纪仁凤带队,调查摸底相关情况,学习考察东北三省以及周边省市的做法,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青海省人社厅提出了解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参保人员一次性足额缴清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为每人每月450元。另外,每年还发放冬季取暖补助。
一些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有些人与企业有事实劳动关系,但时间太久,档案资料难以查找。对这种情况,政策规定,对因用人单位管理不善而遗失档案的人员,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甄别、出示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公示后,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有些人虽然曾在青海省工作,但其户籍已迁至省外,要求在青海省参保。考虑到这部分人曾长期在青海省工作,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贡献,政策规定,本人户籍2011年内迁回青海省,符合参保条件,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省社保局局长赵群说,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涉及时间跨度大,人员情况复杂,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开辟了专门经办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西宁市社保局根据政策规定及时调整金保工程业务程序,积极与地税、金融机构协商沟通,使这些参保人员实现了银行缴费;海东地区专门设计印制档案袋,将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印在袋子上,办事程序一目了然;海北州专门设置咨询台,指导参保人员填表。为了尽快让申请人受益,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以“白+黑”、“5+2”的方式投入到工作中,以自己的辛苦指数保证顺利实施这项惠民政策,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省人社厅厅长纪仁凤介绍说,解决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是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2011年年底,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以前凡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都被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为4.91万名参保人员彻底解决了养老问题,已经领到养老金的4.5万人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领到养老金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14名家属工代表,给省社保局送来了写有“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锦旗。“能看到老人们脸上灿烂的笑容,我们再辛苦也知足了。”省社保局行业部主任王千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