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只缴8%
以往退休后,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这已成为每个职工最为担心的事情。现在,辽宁省养老金计发新办法实施后,这种担心得到解决。
19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斌对新的养老金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城镇个体户可入养老保险
过去:大量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一些原已参保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后,就会中断缴费。
今后:辽宁省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这些人员,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时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单位缴费不入个人账户
过去: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占11%。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今后:个人账户的规模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退休10年后继续领钱
过去: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基础养老金都一样;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限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国退休人员按退休时平均年龄,其退休后平均要生活22年以上,按以往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
今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数额多少与退休待遇水平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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