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为什么普遍“养老不满意”
透过国家审计署近日公布的社保审计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中国老百姓首次知晓了两件事:
第一、衡量退休职工养老金是否合情合理,国际上有个衡量指标叫“养老金替代率”(以下简称“替代率”);第二、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不得低于55%,这是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的。该“公约”1952年就已颁行,迄今,中国只是该“公约”部分条款的签约国。简言之,国内现有的养老社会保障离“公约”的最低要求尚有很大差距,以至于中国未能成为该“公约”正式签约国。
所谓“替代率”,通俗地讲是指劳动者退休时月养老金与退休前月工资收入之间的比率。假如某人退休前月工资是4000元,退休金2000元,那么此人的养老金替代率只有50%,低于国际最低标准,意味着此人晚年生活质量将比在岗时明显下降。国际上通常认定,若某人退休金能达到退休前工资的70%以上,此人晚年生活质量大体可确保在岗时的水准。
由于职工退休前工资和退休后养老金存在较大个体差异,因而“替代率”的计算,通常以退休者所在城市(镇)社会养老参保对象的月均工资数和退休者月均养老金数进行直观比对。
经此比对,对于当下的中国,结果不容乐观。援引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2011年中国退休职工和其他社会养老参保对象的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2.9%,不但远低于国际最低标准,还低于50%的国际警戒线7.1个百分点。
如此低的数据,还是建立于退休职工养老金“八连增”的前提之上。仍引用国家审计署公开数据,2005年至2011年,国内职工养老金年均增长13.4%,由2005年的人均每月713元提高到2011年的人均每月1516元。乍一看,无论是连续8年增加养老金,还是年均增长幅度,这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放眼世界,这样的连续增长和增长幅度,堪称全球唯一。然而,政府的努力并未得到社会舆论的充分认可。不仅如此,民众的“养老满意度”在此期间不升反降。这种“不升反降”并非建立于情绪化的感性推断,而是同样援引自国家审计署的数据:2002年国内养老金替代率尚有59.28%,尚在国际最低标准之上,而2011年则只剩42.9%。十年掉了整整16个百分点以上。
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早在2002年,国内事业单位退休金替代率就高达97.49%,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更高达104.56%。而此后10年,事业与机关退休金替代率始终稳定在100%以上。这就意味着,事业与机关的退休干部,退休后依然心安理得领取着退休前一样甚至更高的工资。这样的“特权”或叫“超国民待遇”,全世界也只有中国的事业和机关退休干部才有福气享受。而且,这两类退休人在岗时,个人还不用缴纳“四险一金”,所有的退休开支全走财政账户,百分之百旱涝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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