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我市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以个人身份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未就业的年满50岁的女干部,均可向相关社保机构申请办理退休。
石油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贺保说,按照以前的规定,女干部退休必须年满55岁,女职工则年满50岁即可退休;将女干部退休年龄提前到50岁,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刚刚下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女职工下岗失业后退休年龄的复函》规定执行的。
《复函》规定,原国有企业女干部在企业参保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于2005年12月31日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下岗失业后未再就业,继续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如本人自愿,其退休年龄可由原55岁调整为50岁。
贺保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女干部,即日起可向相关社保机构提出办理退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