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籍超龄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信内容:农业户籍超龄养老保险的问题我的父母是恒合乡人,父亲以前当了30年的村幹部,現已經68了,已經完全失去勞動能力,母親以前在供銷社開設的代銷店工作20多年,也已經67了,身體差,也已經不能勞動。這種情況能不能參加超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類似情況去年湖北利川是解決了的,和城鎮超龄人员一樣交錢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办理单位:恒合乡
办理结果:来信人:
你好,来信(万州信箱〔2012〕344号)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区社保局、恒合乡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首先购买超龄人员养老保险跟身体好与差无关,根据渝人社发〔2011〕270号文件精神,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超过规定退休年龄人员,本人自愿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2011年6月30日(含)前,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曾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
4.2011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