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一直有交养老保险,然后辞职后中间停了一年,找到工作后又交了,中间一年的时间是不是要补起来,如果不补起来是不是前面交的就没用了?
2、公司交了医保,如果生病住院了是怎么报销的?
回复:
您好!欢迎您的咨询。
1、您从单位辞职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续缴社会保险费,对中途断保的年限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补缴。
如果不补缴,您原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继续有效,我们将为您保留缴费记录,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您所缴纳的医疗保险将自动终止,在您下次缴费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这将会影响你的医疗保险待遇。
对此您还有何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51326756862。
2、享受医疗保险的人员,所患疾病如符合《宜昌市基本医疗疾病质量控制标准》,可凭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出院时患者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剩余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处审核后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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