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的资料,滨州市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8.45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超过八万人,90岁以上达到七千人,百岁老人134人。老年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社会需求越来越广,养老保障、老年医疗等老年问题突出。
为此,滨州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始终坚持高点定位和理念创新,将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水平向发达地区看齐,2011年7月,滨州市提前半年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同步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全国提前一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这标志着滨州市已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滨州的社会保障事业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10月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60元,并在本市全面推行新农保远程网络结算系统,解决了参保农村居民领取养老金和缴费难的问题,使他们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好处,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就可领取养老金。
2013年1月又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率先提高为每人每月70元(其中邹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成为全省继青岛、东营两市之后第三个全市统一提高养老金标准的地市;今年,滨州市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标准为目标,再次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其中邹平县、经济开发区、北海新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
截止2013年12月,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66.96万人,其中56.90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享受基础养老金,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2.0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100%,适龄人员参保率达99.99%以上,累计征缴4.57亿元。
远程指纹影像认证措施将惠及特殊老人
今年以来,滨州市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并轨工作全面完成,各县(区)均已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并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统一征缴比例、缴费基数和保险待遇,并将调剂金比例提高至20%;顺利完成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工作,并已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运行。继续稳慎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下一步,滨州市人社部门将继续巩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出台《滨州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管理工作奖补考核暂行办法》,加快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采取以点带面、试点先行原则,利用2年时间全面实现居民养老保险远程网络服务系统进村居工作,居民足不出村办理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在部署、动员以及以市直储备用地征收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推进滨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老年人,未来将推行养老金领取资格指纹影像远程电子认证,探索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方式,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力争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9.5%以上。
截至2014年7月底,滨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40.1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75万人,净增8875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51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6.55万人,其中58.64万名60周岁以上居民每月享受养老金,社会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养老金15.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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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多少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有关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省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总共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多少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有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档次越高,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就越高。如果选择缴费档次500元,缴费满15年,个人账户共计7950元(不含利息),按现在的政策60周岁时每月领取132.19元。如果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缴费满15年,个人账户共计37950元(不含利息),按现在的政策60周岁时每月领取348.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