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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7月10日起可领新标准养老金

2017-02-19 08:00:02 无忧保

  根据苏人保规〔2013〕5号规定,此次调整对象为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以及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3年上半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养老金的调整仍由普调和适当增发两部分组成,普调金额统一按退休人员本人调整前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对调整前月养老金数额低于2200元的,根据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按照就高和不重复原则再进行增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副高”按400元、“正高”按500元标准适当增发养老金。2013年上半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30元标准增发养老金,2013年上半年达到75、8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10元标准增发养老金。

  据悉,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及各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已开通此次养老金调整情况查询渠道,退休人员如有疑问可就近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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