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3年长春社保年检的办理

2017-02-19 08:00:02 无忧保

  近日,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下发《关于2013年〈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参保单位即日起,尽快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办理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4月30日前办理完毕。

  通知要求,凡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均应参加本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年检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是否为全部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按单位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申报社会保险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确保参保职工利益,参保单位录入信息必须准确;参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有误的,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再办理社会保险年检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的参保单位,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

 

标签:   社保办理社保年检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