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社局解答新政:4类参保人办退休需满足两条件
针对厦门市养老保险在转移接续中出现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厦门近日出台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今后,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也可按有关规定在厦门市办理退休手续。
厦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徐翔主任科员,通过人社部门12333平台,就"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现场解答参保者问题。今后,四类人员对本次新政策调整内容有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市人社服务热线12333。
参保人员在厦办退休需满足两个条件
问:新政策中有提到"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可按我市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那么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具体是指什么?
问: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哪些,曾以多个身份在厦门缴费的年限是否都能合并计算?
徐翔: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曾以多个身份在厦门市实际缴费的年限均可合并计算。其中,合同工只按实际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原固定工实际缴费满10年的,可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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