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社会上对延迟退休年龄争议较大、尚未达成统一共识的情况下,曾俊英等7位代表建议深圳先行先试在女工中试行“弹性退休”制度:可以让女工在退休年龄上有自由选择权,如下限为50岁或者工作30年,到下限可选择退休;同时也设置上限年龄,比如和男性一样为60岁。
据了解,目前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中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曾俊英等7位代表认为,鉴于女工群体的结构性调整和变化,目前“一刀切”的女工50周岁退休制度存在不合理之处:一是导致社会资源浪费,随着全民平均寿命的增加,女性平均寿命又长于男性,让女工在“黄金期”退休,是对国家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二是造成不合理社会现象,由于退休年龄过于刚性,导致一批女工特别是技术骨干、业务能手等,被迫退休后依然被原单位返聘。尽管返聘女工可以享受所谓“双薪”待遇,但缺少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障福利,特别是在出现工伤意外等情况下,返聘女工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保障;三是在退休年龄上不同待遇造成了男女实质上的不平等。
事实上,借鉴国际经验,早在1999年全世界165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地区),维持女性50岁退休的仅有8个国家,而实行男女相同年龄退休的有98个国家,约占60%。“弹性退休制”是国际上通行实行的一种退休制度,即政府规定退休年龄段区间(如58岁~65岁),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此年龄段选择合适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因此,曾俊英等7位代表建议深圳先行先试,率先在女工中实性“弹性退休”制度。“目前社会上对延迟退休年龄争议较大,在没有达成统一共识的情况下,在女工群体探索弹性退休不失为较优选择,推行的阻力也相对比较小。可以让女工在退休年龄上有自由选择权,如下限为50岁或者工作30年,到这个年龄或满足工作年限可选择退休;同时也设置上限年龄,比如和男性一样为60岁。”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并使养老金与退休年龄挂钩,不仅可提高参保人员缴费积极性,有效缓解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还可以增加个人的经济收入,有利于女工身心健康和更年期情绪缓解,更有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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