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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至9090元

2017-03-09 08:00:01 无忧保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2009年广东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30元;2009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01元。从3月1日起,广州所有社保缴费基数整体上调。

  其中,广州(除从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8277元调至9090元,下限由1655元调至181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340元调至12303元,下限由2268元调至2461元;

  广州市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1340元调至12303元,下限由1100元调到1300元;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340元调至12303元,下限由2268元调至2461元。

  同时,广州医疗保险中的住院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除番禺外)、补充医疗保险(除番禺外)的缴费基数均由3780元调至4101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企业职工以外,广州(不含增城、从化)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保险的参保缴费额同时进行调整,由693.93元调至80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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