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有个亲戚(女),09年1月开始交养老保险和医保。但是到2011年,就年满50周岁,按规定要退休了,也就是保险只能缴纳2年。请问这种情况,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有医保吗?如果不能,要怎么样可以有养老和医保?谢谢!
社保局回复:
欢迎您通过中国苏州网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1、《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
2、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具备本规定上述规定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条件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照本人1996年1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2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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