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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门诊特殊病种审批

2016-12-10 08:00:12 无忧保

连云港市门诊特殊病种审批

文件依据:《连云港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办事流程:符合特殊病种条件的参保居民,持相关病历资料到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连云港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并在办理时限内将相关材料送至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城镇居民医保科,在次月即可领取批复结果

受理条件:符合疾病诊断标准

办理时限: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提出申请,后15日复审并批复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地点:医保处城镇居民医保科,朝阳东路1号劳动保障局大楼209室

公众须提供材料:《连云港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和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检查化验单

标签:   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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