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信阳市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认定办事流程

2016-12-11 08:00:12 无忧保

信阳市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认定办事流程:

(一)政策依据

豫政〔1999〕38号、劳社部发[1999]14号、劳社部发[1999]16号。

(二)受理条件

获得定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三)材料明细

1、定点医疗机构:(1)文字申请书 ;(2)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3)执业许可证副本;(4)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5)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6)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7)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材料;(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定点零售药店:(1)文字申请书;(2)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表格);(3)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4)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4)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6)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材料;(7)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单位申请—实地考察—集中研究—确定

(五)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0376-7676863

标签: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医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