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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医疗保险门诊就医规定

2016-12-11 08:00:12 无忧保

天水市医疗保险门诊就医及费用支付办法

(1)、 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可在市内取得定点资格的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医药费,实行刷卡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出差或探亲期间发生的医药费,先由本人垫付,凭有效报销发票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存折到市农行指定网点报销。

(2)、离休干部门诊就医时需持《离休干部医疗证》,医务人员应认真在《离休干部医疗证》中详细规范记录病情、诊断和用药,并使用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印制的专用复式处方开药。门诊开药实行处方限量制度,一般常见病不超过3天量,一般慢性病不超过7天量,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不超过半月量。门诊用药可在定点医院购买,也可持专用复式处方在药店购买。

标签:   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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