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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医疗保险零星住院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2016-12-11 08:00:12 无忧保

毕节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住院费用报销应提供资料

一.住院病历复印件

须加盖医院印章,可不提供医嘱单,病程记录。

其中:①癌症病人须附病理报告单(活检报告单);②手术病人须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③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须附血常规及肝功能检验报告单。

二.费用明细清单

须加盖医院印章。

三.住院票据

使用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有效票据,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且印章清晰,填写内容清晰无涂改痕迹。

四.医疗保险

五.其它材料

(一)转诊转院须附《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参保病人在毕节城区外居住或工作的,须附单位证明。

(三)出差急诊住院须附《出差审批单》及《出差报销单》复印件,其他异地急诊就医须附单位证明。

(四)药品未使用正式名称(即“通用名”)时,须附药品说明书。

零星住院费用是指:1、参保人员因在异地居住或工作期间生病在当地住院产生的费用;2、参保人员办理转院手续转外地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3、因急诊在非市直定点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

注:业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后移交档案室

标签:   费用报销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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