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因工作需要派驻外地(限国内)办事机构,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驻外在职参保人员。
审批登记
驻外人员的审批实行一年一审,当年有效。参保单位须在每年1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本单位驻外人员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新参保单位可在参保当月办理)。驻外人员如发生变化,须及时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凡未按规定办理驻外审批登记手续的,其驻外人员不按驻外人员政策享受医疗待遇。
驻外人员在驻地因病就医,须到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门诊报销
1、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报销支出;
2、报销时需提交的资料:门诊发票、门诊病历、《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卡号复印件(由人代办的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