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社保局办理城镇职工、外资职工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审批业务程序
政策依据 《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河府〔2001〕38号)及配套文件《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从参保次日起,灵活人员参保从参保满半年起。
所需材料 1、医疗发票;2、出院证明(或出院诊断书、出院记录);3、住院费用总清单;4、无IC卡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市外住院回执(市外住院申请表)。
办理流程 经办社保局医疗科(股)集中受理,当月底完成初审、复审、审批,分管局长审批后局长审批,当月底通过电子银行分发到参保人IC卡或银行帐号内。
承办科室 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联系电话:0762-3292292 )。
工作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