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的审批
法律依据: 《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漳政[2003]综88号文)
审批类型: 非许可类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并联审核→窗口发件
申请材料: 市直两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批文或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及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花名册。
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花名册。
收费标准: 免费
联系方式: 2072307
办事地址: 901路、3路、4路、8路、12路、13路、15路、16路、17路、20路、23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