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可达到33万元,这是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此外,今年2013年7月,本轮大额补充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承保,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应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为105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63元,个人账户负担42元,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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