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市社保中心消息,2016年度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下同)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即将开始,申请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1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政策及材料,可通过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查询和下载。
根据《苏州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2016年度苏州市区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63家,其中姑苏区27家、高新区15家、相城区10家、苏州工业园区11家。吴中区因已超出规划设置数,不予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零售药店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所在地(注册地址)行政区划,向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各区具体受理部门可查看《关于开展苏州市区2016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姑苏区、苏州高新区零售药店应向市社保中心医疗结算科提出申请。
据悉,此次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启动,是我市首次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初步尝试。本年度暂不接受医疗机构申请。明年起,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安排1到2次,每次受理前,会提前10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社保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受理通知。
市社保中心表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将按照合理布局、择优竞争、等原则确定协议对象,并视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对象进行现场测评,并积极鼓励医药机构在质量、价格、费用等方面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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