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医疗保险查询


2016年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昨天(6月21日)下午,省政府在官网上发布《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确保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实现患者首诊在基层。
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主要任务,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全省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提高床位费手术费降低检验费
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政策衔接,逐步建立多方参与、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中医治疗费。放开辅助生殖、医学美容、口腔正畸、中医推拿和中医保健(不含辨证论治)及按规定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床位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
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探索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薪标准、考核评价办法,按考核结果由同级财政兑现薪酬,与医院收入脱钩。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2-3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探索医师执业注册区域化管理。
[1] [2] [3] [4]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