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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市大病医保临时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指南-医保知识

2016-12-15 08:00:12 无忧保
  2016年合肥市大病医保临时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指南   (一) 救助对象   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两年以上,且长期居住在本辖区,因病、因灾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主要包括以下人员: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②、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家庭;③、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人员;④、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二)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2、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3、申请家庭所有成员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真实性、准确性,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4、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5、区民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访查等形式,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办事处审核;2、办事处根据社区居委会上报的临时救助材料,派员入户调查后,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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