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医保最高支付标准调整最新消息-医疗保险查询


天津市2016医保最高支付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说起此次在天津悄然落地的医保支付标准不能不提一下以前的天津异名库,因为旧版异名库内的产品这是这次准入的基础,其价格也是这次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
天津异名库是全国医保系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准入制的医保药品商品名库。在2005年是就设立了比较准入规则,在天津,通用名在医保目录不意味着其下所有商品名都会列入异名库。列入异名库才意味着该商品名药品可获得报销。
天津异名库是在招标中标结果的基础上,有严格的多少进多少的比例控制,有专家的讨论的程序,有单价不能超过3000元的限制,有按照单价制定先自付比例的限制,在2010年以后也有过医保和企业议价的情况。
也就是说,在此轮调整之前在天津可报销的异名库是比较完善的一套商品名准入体系。
这一版的异名库调整是随着天津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部分(80%)部分的结果公示和结果执行而出台的,其准入是在原异名库的基础上进行比对调整。规则没有采用前一段传说的更加严苛的饱和溢出法,其医保支付标准是按照如下原则(获得于6月3日医保大讲堂的公开课上)。
(1)原异名支付范围内涨价的药品,按照最高支付标准上浮不超过30%确定。
翻译一下:中标品规和原异名库中的品规比较,如果品规是原异名库内的,支付标准上限不允许超过30%--“涨价限高原则”。
(2)原异名支付范围内,纳入招标采购目录但未中(投)标的药品,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原则上应不高于同类药品最高中标价;最高中标价高于原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维持原标准不变。
翻译一下:属于80%范围的品规,品规是原异名库内的但此轮招标落标的品种,原则上是不高于中标价中的最高价格,但不随着中标品规的中标价格上涨而上涨,即“落标不踢,以新中标价限高,就低不就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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