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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参保在异地门诊及住院可以报销吗?如何办理?-医保知识

2016-12-15 08:00:12 无忧保
  扬州参保在异地门诊及住院可以报销吗?如何办理? 扬州参保,在外地如何就医?   市民刘女士:扬州市的参保员工调入外地后,社保仍然在扬州市缴纳,那么在异地门诊及住院可以报销吗?如何办理?   12333热线:扬州市区(广陵区、开发区和原维扬区)长时间在外地居住超过6个月的人员,应填写《扬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居外地申请表》,报社保中心批准,选择当地2-3家定点医院就诊。报销时携带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明细、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就诊病历、医保证、卡、历,于每月1-10日到市社保中心申请报销。   扬州市区(广陵区、开发区和原维扬区)退休后长期(超过1年以上)安置在省内其他省辖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理流程:符合适用对象的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科领取《扬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并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其中所选的三家医院中,必须至少有一家为当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指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可在当地指定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指定医疗机构中普通门诊或住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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