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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医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2016: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报销结算-医疗保险查询

2016-12-15 08:00:12 无忧保
  伊犁州医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2016: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报销结算。5月10日,记者从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处获悉,根据伊犁州人社局日前下发的《关于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今后,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报销结算,即健康的小宝宝在妈妈肚子里时,就可提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据了解,之前,州直新生儿参保程序为:新生儿出生落户后,根据落户后的身份证号,向社区申请办理居民医保业务,在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到账之前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不享受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这就造成出生的新生儿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宝宝在母体妊娠期内,家人就可凭相关医学证明,以母亲名义在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属地县市提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在出生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母亲凭妊娠期的相关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相关新生儿居民医保手续。新生儿在出生后若发生住院医疗费的,可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居民医保证、母亲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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