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解读-医疗保险查询


2016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解读。近日,人社部、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30日前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还应当继续保留。同时,《通知》还对康复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管理、费用审核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本次新增20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0年,根据国务院部署,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发文将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进行了很好的落实,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还在文件规定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医保支付的康复项目范围。这些政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切实降低了这部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减轻了家庭经济压力。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日益重视,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促进残疾人康复、帮助其提高生活质量、重返社会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其中提出要“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为落实国务院要求,并综合考虑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参保人员需求,人社部、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明确在维持各地原先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这项政策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问:本次新增康复项目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公平公正公开?
答:本次新增医保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坚持了专家评审机制,具体项目完全由专家遴选产生,行政部门只负责规则制定及组织工作。按照我部领导同志“要确保遴选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指示,我们会同卫生计生、民政、财政、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周密谋划,并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任务目标、新增项目条件、工作流程等内容。
二是组建权威的专家组。参与评审的专家均为各自领域的知名专家,在专业上兼顾了康复医疗各专业和卫生经济、医保管理等。
三是明确了遴选规则和程序。经过认真研究,各部门共同制定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遴选规则》,进一步明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应符合基本保障、兼顾城乡、使用范围明确、费用可控等四个基本条件,并确定了新增项目数量、工作纪律和具体遴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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