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如何保障?-医疗保险查询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如何保障?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经典案例
罗大爷现年72岁,1990年退休,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几年前因破产被拍卖,罗大爷刚退休不久患过一次病,住院四十几天,所有医疗费用由原单位报销。后来罗大爷又患上了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其家人到区劳动保障局去了解医疗费报销问题,而答复却是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企业单位退休职工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必须以企业已经参保为前提,因罗大爷原单位已经破产,要报销医疗费可能比较困难。那么,像罗大爷这种情况医疗保险费能报销吗?
案例解析
根据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政教范围。同时,根据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6条之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退休职工原来所在的企业应当继续为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缴纳了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患病时,可以根据规定报销医疗费。
本案中,问题的关键在于罗大爷所在的单位已经破产,无法继续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根据《破产法》第37条第2款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先偿付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这也就是说,企业在破产后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作为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那么,只要已经提取,社会保障部门就应当依法报销罗大爷的医疗费。
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是: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如果原单位破产,就应该按破产程序先提取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费。
法律链接
具体条款参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破产法》第37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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