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阳山县异地医保政策是怎样?报销比例是多少?-医保知识


网友问:请问清远阳山县现在异地医保政策是怎样?如在广州(或珠三角其他城市)看病或住院的话,如何报销?可以报销多少比例?
阳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答复:
1、目前我市与省内21家医疗机构实行联网即时报销结算,名单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21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粤北人民医院。参保人在上述医院住院可带有效证件在各乡镇人社所(城乡医保参保人)或县社保局(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开具异地住院回执,凭回执及身份证即可在上述医院出院办理即时报销手续。
2、在市外非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全额支付住院费用后凭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领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未领卡的提供市内活期存折复印件)、异地住院申请表等资料到参保所在地人社所(城乡医保参保人)或县社保局(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申请费用报销。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外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为80%,起付标准6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65%,起付标准9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50%,起付标准1200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退休为70%(已办理长期异地定居申请的退休人员为90%),在职为67%。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9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
详细咨询可到阳山县社保局一楼医保大厅,或拨打电话:城乡医保中心***3160,职工医保股***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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