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和三明市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新政:虚高药价有望降低-医疗保险政策


重庆和三明市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新政:虚高药价有望降低
随着药价管理改革的推进,部分地区医保支付价改革试点方案逐步浮现。重庆和福建省三明市近日分别出台医保支付价格试点方案。业内人士认为,重庆和三明市的试点方案体现的都是“唯低价是取”,这两个方案若在全国铺开,虚高的药品价格有望降低,同时药企也须做好勒紧裤腰带的准备。
“唯低价是取”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险药品均价支付制度试点方案》(送审稿),重庆拟于20| 5年试点医保目录中部分药品实行均价支付制度改革,先行试点的是目前医保目录使用量前300位的药品,并在市级教学医院范围内试点执行。3年内全市逐步推开。
试点方案按照“集团购买、量大价优,均价结算、低价补偿”的原则制定。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参考医保结算价格和药交所提供的成交价格,通过对近三年来医保用药情况分析,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药交所联合确定药品均价。
对于价格具体确定机制提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为按照同品规药品的均价确定;方案二按照同品规药品高、中、低价格分段确定。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建议采用方案二。
若医保按照药品均价进行支付,医疗机构在市药交所采购的药品价格低于均价的,结余归医疗机构;高于均价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均价一经确定,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若遇价格重大变化适时调整。
作为医保支付改革的先行者,福建省三明市宣传部部长詹积富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福建三明市试点的是基准价,这一价格制定标准是以“国产仿制药的Zui 低价为标准”。
詹积富举例说明,“比如在市场上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有9元、20元、30元、50元等价格,那基准价就以9元标准确定”。考虑到民众的用药接受与适应程度,三明市暂时先对十几个“国产与进口疗效差别不大,价格又相差很多”的品种先行试点,对于治疗效果突出的原研药则不会采取该方式。
三明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已对首批| 4个住院进口药进行限价结算,进口品种超出限价部分的基本医保统筹资金不予支付。对于试行效果,詹积富称,部分进口药企的价格开始出现“跳水”,如果推广到全国范围,价格自然会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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