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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最新政策-医疗保险查询

2016-12-19 08:00:14 无忧保
  保亭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最新政策 10月3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从今年11月1日开始至12月20日截止,而且筹资标准有了新变化。   上午,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启动工作会议在县地税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就2016年度保亭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进行了说明,信用社工作人员现场操作如何使用便携式pos机进行收缴医保费用事宜。保亭各乡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五指山茶场、城南、城北社区等单位分管医保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保亭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了新变化:以往城镇居民分成年和未成年进行缴纳100元和20元的医保费用,今后不再按成年人、未成年人区分缴费参保,而是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为120元。同时,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非重度残疾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   缴费地点城镇居民可根据个人选择在县城城北社区、县农村信用联社,或是所在的乡镇、农茶场进行缴费,参保后不办理退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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