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2016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医疗保险政策


兴隆镇2016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10月20日,兴隆镇召开了全民参保工作动员大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镇机关职工,各村(社区)四职干部,本土人才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委员阳延平汇报了2015年度全民参保情况和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标语、手机等宣传通讯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2016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采取镇领导督导,镇、村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灵活方式,积极签订医保代收代缴协议书。同时,村(社区)在12月15日前完成本村所有参保人员的信息及缴费核对,镇社保中心对参保居民缴费情况汇总资料进行核实,12月25日前上报县社保局。
会议强调,居民医保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率,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参保人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居民自愿参保。同时,该项工作考核对象为各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其中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对完成参保任务并按时上报相关报表的村(社区)给予工作经费和工作津贴;对未按时完成的村(社区)年终不评先不评优,并扣除工作经费和工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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