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省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解读-医疗保险政策


2015云南省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常见经办服务问题解答
一、离休干部如何持卡就医?
自2015年10月1日起,离休干部到省本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持社会保障卡、《云南省省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证》(或《云南省干部医疗照顾证》、《云南省干部医疗特诊证》)、《云南省省本级离休干部专用病历本》。
二、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的原因?
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离休干部方便快捷就医结算医药费,减轻离休干部医疗费垫付报销的压力。
三、离休干部持卡在昆明地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哪些?
省本级离休干部可持社会保障卡到昆明地区68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26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名单附后)。
四、离休干部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离休干部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和住院费用,属于政策范围内报销的由省医保中心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自负的由个人现金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离休干部政策范围内报销的医疗费用,含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五、离休干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忘记卡密码的如何处理?
离休干部到省本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忘记社会保障卡密码或者卡临时找不到或者卡遗失正在补办的,可以凭《云南省省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证》(或《云南省干部医疗照顾证》、《云南省干部医疗特诊证》)的证号就诊,正常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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