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银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标准最新调整-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银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标准最新调整 昨日,记者从银川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已经开始,缴费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每人3409.20元,逾期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将不能享受2016年职工医保待遇。
银川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三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有4万余人,本次缴纳的费用是2016年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4734.25元的60%计算,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保费一共3409.2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2841.00×10%×12个月=3409.20元。
以个人缴费方式参加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后续保的,保险待遇生效时间相应推迟6个月。例如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补缴全年费用,待遇将在6个月后生效,即7月1日开始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缴费时,参保人员可以到三区的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在银川市民大厅C1厅地税局社保费征收窗口、银川市各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或劳保自助缴费机进行缴费,自助缴费机缴费时仅限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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