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医疗保险查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规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是按照苏人社发[2010]3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药品通用名和剂型符合《省药品目录》(2010年版)规定的,以及经省级药监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含经省、市药监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医院制剂),均作为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以下简称“用药范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